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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大礼堂使用管理办法
作者:宣传部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2/28    发表评论

雁塔校区大礼堂是我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校园文化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加强大礼堂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大礼堂的功能,提高其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大礼堂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学校重大会议、活动,以及大型宣传教育和各类校园文化活动。

二、大礼堂的使用,由党委宣传部协调安排。使用单位须填写《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大礼堂使用申请》,提前至少 24 小时到宣传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并交纳500 元使用押金。任何单位、团体或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大礼堂。

三、大礼堂的设施、设备、卫生由专人负责管理,所有设施、设备严禁私自拆卸,一律不准外借。管理人员应及时维护、维修设施设备,清扫场地,确保设施设备完好和场地整洁卫生。

四、大礼堂的消防器材应按规定配齐,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维修或更换。管理人员应随时查看并报告大礼堂的防火、防盗等安全情况,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

五、大礼堂内严禁吸烟,严禁拥挤,严禁使用或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严禁踩踏座椅,严禁乱扔果皮、纸屑、塑料袋、饮料瓶等垃圾,严禁在墙上和桌椅上乱写乱画,严禁喧哗。

六、使用单位在使用大礼堂中,悬挂、张贴、布设品不得破坏、污染大礼堂的环境和设施设备,使用后应及时撤除,恢复大礼堂桌椅、家俱等设施的原貌,并由礼堂管理人员签字后到党委宣传部办理退取押金手续。使用后 24 小时没能撤除、恢复者,由礼堂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撤除、恢复,所需工费用押金支付。

七、使用单位对进入大礼堂人员的安全和管理负责。礼堂使用时,所有大门为应急通道。发生紧急情况时,使用单位有关人员应立即组织大礼堂内所有人员疏散。

八、大礼堂使用中造成的设施设备损坏,由使用单位负责照价赔偿,所需资金从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使用单位补齐。

 

 

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宣传部

2011 1222  

附件: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大礼堂使用申请表.doc

信息录入:朱风翔    责任编辑:朱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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