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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为进一步落实科教兴国战略,贯彻《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加速我国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中国高等学校学术地位,振兴中国高等教育,与香港爱国实业家李嘉诚先生共同筹资设立的专项计划。该计划包括实行特聘教授岗位制度和长江学者成就奖两项内容,并于1998年8月正式启动。
二、计划宗旨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主要宗旨在于延揽大批海内外中青年学界精英参与我国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带动这些重点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并在若干年内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学术带头人,以大大提高我国高校在世界范围内的学术地位和竞争实力。
三、计划内容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明确岗位职责和招聘条件,由获准设置特聘教授岗位的高等学校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学术造诣深、发展潜力大、具有领导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能力的中青年杰出人才。
学校遴选、推荐的特聘教授候选人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由学校与之签订聘约,规定聘期及聘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招聘条件
长江学者包括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聘任范围包括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
1、特聘教授招聘条件
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自然科学类原则上45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原则上50周岁以下,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国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保证聘期内每年在受聘高校工作9个月以上。
2、讲座教授招聘条件
.热心为中国服务,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在国外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学术造诣高深,在国际上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保证每年能在国内受聘高校一般工作3个月以上,因特殊原因,最少不得低于2个月。
五、获批准的特聘教授、讲座教授职责及相关待遇
1、 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岗位职责:
(1)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特聘教授);开设本学科前沿领域的课程或讲座(讲座教授);
(2)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研究;
(3)领导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
(4)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
2、特聘教授、讲座教授相关待遇:
(1)享受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提供的10万元年薪;
(2)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费100万,学术梯队建设费60万, 安家费10万;
(3)享受博士导师住房标准。
受奖励学者不但自己可以享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和充足的研究经费支持,还使所在高校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和学术梯队快速发展、整体学术水平迅速提高,对进一步提高学校的社会地位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